互助養老:中國農村養老的出路
摘 要
中國提前進入老齡社會,農村老齡化程度甚于城市。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當前中國農村出現了普遍的農民家庭城鄉分離,年輕人進城而老年人留守在村。因為家庭分離,之前主要依靠家庭的農村養老變得困難。在可以預期的未來,國家很難承擔起主要的農村養老責任。中國農村養老將成為大問題。一般來講,在農村,農民都有住房和土地,即使沒有非農收入,年齡超過60歲的農村老年人也會繼續從事農業生產,他們從土地中獲得的收入足以維持他們一般的生活水平。農村養老的主要問題是當老年人喪失生產能力,甚至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之后,如何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等問題。
農村養老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家庭養老,二是機構養老。機構養老中最典型的是為農村孤寡老年人提供的鄉鎮幸福院養老。最近幾年市場化的養老機構發展迅速,為少數農村老年人提供了養老去處。不過,從目前情況來看,農村機構養老占比很低,且即使孤寡老人也大多不愿意到幸福院集中養老。家庭養老中,老年人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時當然沒有問題,而在子女進城、年老父母生活很難自理的情況下,農村家庭養老問題就較多。
除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外,近年來國家倡導互助養老,尤以河北肥鄉“互助幸福院”實踐引發廣泛關注。互助養老可以被視為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以外的第三種農村養老方式,但并非對前兩者的替代,而是補充的甚至是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的養老方式。筆者以為,中國農村養老的出路在于發展互助養老。
當前農村養老的根本問題
當前中國中西部廣大農村地區普遍形成了“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即農戶家庭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中老年人留村務農的代際分工模式。城市就業機會多,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在二、三產業就業獲利,而喪失了在城市就業優勢,越來越難以獲得城市就業機會的中老年人返鄉務農。進城農民工年齡大了會返鄉務農,或農村老年人一般不愿進城,有兩個重要原因:一是城市生活成本比農村高很多,在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情況下,回到農村生活,不僅農村生活成本低,而且可以從農業中獲利;二是農村生活是熟人社會的生活,農村老年人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容易產生意義和歸宿感。
農民進城有兩個不同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從城市獲取收入用于農村家庭消費。農民進城了,農村卻更加繁榮。進入21世紀后,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進城務工經商的目的已不再是獲利返鄉,而是在城市體面安居。不過,對絕大多數進城農民工來講,僅靠有限的務工經商收入很難實現體面的城市安居,也無力將年老父母接到城市共同生活。實際上,進城農民要在城市安居,往往不僅難以承擔對老年父母的贍養責任,還需要農村父母用務農收入來支持進城子女艱難的城市生活。這樣一來,進入21世紀后,農民工進城務工經商就不再是向農村輸入資源,而是繼續從農村汲取資源用于城市消費,農村因此加速了老齡化且更加衰敗。
從農村老年人的角度看,如果在城市二、三產業缺少就業獲利機會,他們也一定不愿意待在城市,即使子女已在城市買房安居,他們也不愿意在子女家中生活,而愿意回到農村,原因有二:第一,在子女家生活老年人只是消費者,回到村莊卻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成為生產者;第二,在子女家生活不自由,尤其是在子女家庭經濟條件本來就不好的情況下,與子女整天生活在一個屋檐下,簡直是受罪。回到村莊就是回到自由自在的熟人社會。不自由毋寧死,回到村莊就自由了。
當前農民進城已經進入第二個階段,即年輕人開始在城市安居,導致農村資源進一步流向城市,同時,老年人仍然生活在農村。生活在農村的老年人的狀況包括養老問題就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關切。
留守在農村的老年人狀況如何?
我們可以對留守老年人依據生產生活情況將其劃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仍然具有生產能力的老年人,這樣的老年人一般都是低齡老年人,身體健康。這樣的低齡老年人,通常子女已經成家,父母已經去世,農業生產勞動強度不高,閑暇時間多,就是農村“負擔不重的人”。他們收入不高,消費也不高,不太缺錢花,休閑時間多,因此他們進入人生中從來沒有過的輕松閑暇時期,真正開啟了人生“第二春”。
二是不再從事農業生產但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因為不再從事農業生產,收入來源較少,他們成為社會中的消費者,心理上變得相對弱勢。又因為生活能自理,依靠自己積蓄、子女經濟支持、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以及自給自足經濟收入,他們維持溫飽沒有問題。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他們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料,若有子女在村,得到子女照料,生活問題就可以解決;若子女進城了,他們生活就可能變得困難。即使有子女在村,在長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久病床前無孝子”,老年人生活質量就不可能高,心理上更加劣勢。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一般都是高齡老年人或患病老年人,這樣的老年人數量不多,狀況不好,他們尤其擔心長期生活不能自理的臥床引發“不能好死”,所以往往盼望自己死就快點死,不要拖。甚至有些地區農村出現了為不增加子女負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自殺的情況。
當前農村養老存在的問題首先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照料問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晚年處境會引發道德災難,并對其他人產生惡劣預期。農村養老必須要解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照料問題,讓他們仍然能感受到體面和生命的價值。具有勞動能力和生活能夠自理的老年人,生活當然沒有問題,不過,老年人不僅要解決溫飽問題,而且要活得有意義。養老不是“等死”,而是真正有生產意義與價值的活動,是生產性的而不只是消費性的。留守老年人不僅要得到物質的基本滿足,而且需要精神生活,需要生產、生活的意義,需要真正變成可以發揮余熱的社會建設者。
當前中國農村養老實踐中,最主要的方式仍然是家庭養老,其次是機構養老。從實踐來看,無論是家庭養老還是機構養老都存在難以克服的弊病。
如前已述,從家庭養老來看,留守農村老年人因為年輕人進城而生活無人照料時,往往處境艱難,甚至有些留守老人連基本生活都無法維持。反過來,當老年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時,進城子女也無法在城市安心務工經商。在當前城市化背景下,農村家庭已產生城鄉分離,僅僅依靠家庭養老,對家庭的拖累可能很大,老年人也會感到歉疚,農民家庭因此就會產生強烈的托老需求。在一些地區比如江西宜豐縣,筆者調研發現,近年來新成立的幾十家托老所,接收因子女外出務工經商而無法得到贍養的老年父母,而這些老人一般都生活不能自理。只要生活能自理,老年人就仍然生活在村莊,但難防意外,且往往生活不是很便利。
從我們調研宜豐縣托老所的情況來看,托老所都是民辦非企業,接收的一般都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收費一般為2000元/月,托老所僅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幾乎沒有精神上的慰藉。老年人精神狀態普遍很差,多是“等死”的心態。與民辦非企業的托老所有所不同,鄉鎮幸福院基本上接收的都是孤寡老人,不過,總體來講,只要有條件,孤寡老人(五保戶)一般都不愿意進幸福院養老,因為幸福院割斷了老年人的社會聯系而成為孤島,也因此,雖然民政部曾要求全國各地提高五保集中供養水平,但集中供養效果并不好。2017年暑假筆者在湖北團風縣調研,當地民政干部告訴我們,只要生活能自理,幾乎所有五保戶都愿意生活在村莊而不愿集中到鄉鎮幸福院養老,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村莊生活仍然保持了社會聯系,同時也自由。
幾乎所有調查都顯示,農村老年人不愿到機構養老,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進了機構往往也就失去了自由。養老機構之所以會限制老人的自由,是因為養老機構要降低風險,防止老年人出現意外,比如老年人外出意外死亡,養老機構的責任就非常大。為了不出現風險,養老機構一般都會限制老年人外出。同樣,為了防止老年人在養老機構出現意外,國家也會對養老機構進行達標檢查,尤其消防達標是強制性的。相對較高的安全標準增加了養老機構的投入,也自然會使養老機構的收費標準提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就可能因為收費太高而難以進入機構養老,而老人在家中養老風險其實更大。不同之處僅在于,在家中出意外,風險自擔,而在養老機構出意外,機構要擔責。因為在機構養老既無自由,又缺少精神生活,農村老年人除非生活不能自理,否則是不愿進機構養老的,甚至孤寡老人也往往只有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時,才不得不進鄉鎮幸福院養老。
正是在家庭養老遇到困境,機構養老難擔大任的情況下,農村互助養老就成為值得期待的重要養老方式。
農村互助養老及其存在的風險
河北省肥鄉縣(現為邯鄲市肥鄉區)前屯村首推的“互助幸福院”是比較早、比較典型、影響也比較大的農村互助養老案例。2008年前屯村利用村集體閑置場地和部分資金資源建造“互助幸福院”,幸福院聚集了生活能自理的60歲以上獨居老人的力量及其養老資源,在生活和管理方面實行自助和互助,是一種“村集體辦得起,老人住得起,政府支持得起”的互助養老方式。幸福院的資金以子女提供和村集體提供為主,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主要靠老年人之間互助提供。前屯村“互助幸福院”的做法很快在全縣、全省乃至全國推廣,如山東省鄒城市黃廣村“互助養老合作社”安排60歲以上農村“空巢”老人集中居住,村委會將居住地建在有入住需求的老人相對集中的村子,合作社中的低齡老人幫助高齡老人,身體好的照顧身體弱的,自愿結合,相互幫助。
肥鄉互助幸福院養老模式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廣。不過,從相關調研來看,互助幸福院在全國很多地區“運營效果不理想,甚至部分幸福院已經空置下來”。其中原因是“目前政府在資金、法律法規、服務供給等方面都存在嚴重的缺位”“村集體供給能力不足”,以及“社會幫扶供給滯后”。
我們來分析一下互助養老的優勢及其存在的問題。從理論上講,農村互助養老是相對理想的模式。村莊里都是熟人,國家和村集體建幸福院,提供場地和部分資金,村莊老年人相互照顧。低齡老年人照顧高齡老年人,身體好的老年人照顧身體弱的老年人。老年人已經退出生產領域,有大量閑暇時間,到幸福院一起娛樂,相互照顧,既打發了時間,提高了生活質量,又可以幫助需要幫助的老年人,做了好事,積了德。換句話說,當前農村低齡、身體健康的老年人有大量閑暇時間,利用閑暇時間照顧身體弱、年齡大的老年人,花費時間和精力不多,能互惠并獲得好評。既然村莊中有大量低齡的身體健康的老年人無事可做,將他們組織起來互助、照顧身體弱的高齡老年人,等到低齡老年人年齡大了,再由村莊更低齡老年人來照料,互幫互愛,互助養老,豈不很好?
不過,互助養老的實現,需要解決互幫互助的價值衡量問題,即低齡老年人照顧高齡老年人,這個照顧能否得到回報。如果互助幸福院只是村莊老年人娛樂活動的場所,娛樂活動本身就是回報,所有來參加活動的老年人都能從相互交往中獲得回報。他們讓自己的閑暇變得有趣,覺得時間過得快了。老年精英也可能很愿意組織各種活動,因為組織活動讓他們受到尊重,成為老年人中的領袖,他們會有榮譽感、使命感,即使沒有酬勞他們也愿意付出勞動。但在互助養老院,低齡老年人照料高齡老年人,偶爾一次是沒有問題的,如要長期堅持則低齡老人必須有高度的使命感、榮譽感以及和村莊團結如一家的共同體意識。不過,在久病床前尚無孝子的語境下,指望低齡老年人長期為高齡老年人提供服務是不太現實的。
因此,現實中就存在互助養老的計酬問題。有兩種計酬辦法:一種是即時支付,另一種是“時間銀行”。即時支付相當于由互助幸福院給照顧高齡老年人的低齡老年人付費,低齡老年人或其他助老服務人員通過提供服務來獲得收入。由誰來支付費用?有三個主體:一是國家補助,二是集體支持,三是高齡老年人繳費。這樣一來,互助幸福院就接近一個民辦非企業的托老所,而與互助養老有了顯著差異。
“時間銀行”就是由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提供服務,服務時間記錄下來換取時間券,作為自己年老時接受服務的憑據。“時間銀行”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以來開展的社區互助養老實踐,中國最早的“時間銀行”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末的上海市。進入21世紀,“時間銀行”實踐遍布全國。
不過,“時間銀行”實踐困難較多,全國真正成功的案例幾乎沒有,其主要原因是:勞動成果代際接力的延期支付方式不易得到信任和認同,“時間貨幣”缺乏統一、規范、科學的計量標準,“時間銀行”運行過程中難以做到有效的風險管理,人口流動背景下難以實現“時間銀行”的轉讓、繼承及通存通兌。簡單地說,“時間銀行”最大的問題是難以準確計量,無法成為標準化的通用的“時間券”或“勞動券”。
因此,互助養老其實也有三種略有差異的形式或模式:
第一種,主要依靠自愿服務的模式,低齡老年人自愿照顧高齡老年人,低齡老年人是志愿者,他們從自愿服務中獲得友誼、榮譽和意義。等到低齡老年人年齡大了,再指望更低齡老年人來為他們提供自愿服務。
第二種,主要依靠即時付費,即有償服務的模式。低齡老年人提供服務可以獲得較低水平的經濟補償(低償服務),從而形成基于利益和責任的對高齡老年人進行的照料。對低齡老年人的補償水平比較低,因為這些低齡老年人往往有大量閑暇時間,且照料相互熟悉的高齡老年人能獲得意義感。互助幸福院也可以付費,但付費遠低于市場,這樣就可以形成較低成本的養老。
第三種是“時間銀行”模式。通過嚴格的勞動時間記錄,及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核算,采取勞動成果代際接力的方式開展互助養老服務。現在的問題是不僅存在勞動時間標準化通用化的困難,而且很難形成對時間券的預期,即很難預期現在的服務付出在將來能換回同等服務的回報。
單獨來看,這三種模式都存在問題:第一種靠志愿的模式要求志愿者必須有很高的道德水平、信任水平,在村莊社會中幾乎不可能長久持續;第二種模式接近機構養老,互助程度比較低;第三種模式與第一種模式存在同樣的對環境信任的高要求,因為時間券本質上是靠信任來兌現的。無論是志愿服務、低償服務還是“時間銀行”,都需要有持續運轉下去的村莊內部的信任和預期。
從當前全國推動的互助養老模式來看,成功的并不多,互助養老遠沒有成為當前養老的重要補充,更沒有成為主要渠道。其中一個關鍵原因是僅從養老角度來解決養老問題,而沒有將互助養老放置在中國農村的語境中,以及沒有將農村互助養老放置在村莊社會建設的大背景之下。換句話說,當前中國農村發展互助養老的核心不在于技術,而在于必須要有村莊的信任、認同、預期和價值感、歸宿感,或者說關鍵在于培養村莊社會資本。
村莊文化建設是互助養老的關鍵
志愿服務、低償服務和“時間銀行”三種互助養老模式,某種意義上代表了三種互助技術,離開環境條件,這三種互助技術都很難使互助養老運轉下去。或者說,這三種互助技術的運轉嚴重依賴于環境條件,核心是村莊社會資本。一個具有豐富資本的村莊,即使互助技術比較粗糙,充裕的社會資本也可以減少互助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摩擦,并使互助養老仍然可以良性運轉;而如果沒有豐富的社會資本作為潤滑劑,粗糙的互助技術運轉起來摩擦力將會越來越大,最終將會運轉不下去。
我們先清理一下思路。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農村互助養老的基本情況為:
(一)以前主要依靠家庭的養老變得越來越困難。
(二)代替家庭養老的機構養老成本太高且服務太糟,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農村養老都不可能主要依靠機構。
(三)農村有大量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老年人返回村莊居住,其中絕大多數低齡老年人從事農業生產,農忙時間有限,閑暇時間很多,低齡老年人的機會成本幾乎為零,村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數量不多,處境也不好。
(四)如果能將村莊低齡老年人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為高齡老年人服務,高齡老年人養老問題就可以得到低成本解決。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服務形成“勞動券”,等到他們年老失能就可以由更年輕的老年人來接力服務,這樣的接力服務不僅低成本解決了養老問題,而且還處處閃耀著人性的光輝。
(五)互助技術很關鍵。不是通過市場和貨幣而是通過勞動力代際接力來完成村莊內低成本、高質量的互助養老。當前比較常用的互助技術包括志愿服務、低償服務和“時間銀行”三種模式。
(六)從目前實踐來看,當前三種養老互助技術的摩擦力都比較大,因此都難以持續。降低摩擦力的辦法是提供潤滑劑,這個潤滑劑就是增加村莊社會資本。
(七)互助養老的根本不在于技術而在于社會資本,在于村莊建設。僅僅從技術上解決互助養老問題,甚至將“時間銀行”規范得與貨幣一樣精確,互助養老也不可能延續下去。互助養老相較于以機構養老為代表的市場養老的優勢就在于其不精確,相對模糊,從而為大量未進入市場的勞動力提供了交換機會。“時間銀行”相較于貨幣的優勢也在于其不精確和低成本,這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促成了未進入市場的勞動力交換。
在當前中國村莊發展互助養老有很多優勢:
第一,當前中國村莊有很多有大量閑暇時間的低齡老年人,他們身體健康。這些低齡老年人可以用很低成本動員組織起來照顧高齡老年人。
第二,中國村莊都是歷史形成的,村莊中不是遠親就是近鄰,都是熟人,他們祖祖輩輩生活在村莊,而且村莊仍然是他們的歸宿。農村老年人對農村社區的依附感強,從這個意義上講,村莊熟人社會互助與城市陌生人社區互助基調肯定是不同的。
第三,村莊的農戶都有宅基地和自己的住房,都有庭院經濟,也都有承包地。在當前農業生產力條件下,農村有勞動力的老年人種自家承包地只需要很少時間(農忙時間少于兩個月),不僅收獲足以解決溫飽問題,往往還有余力支援在城市生活的子女。就是說,農村低齡老年人不僅長期生活在村莊,可以輕松地與土地結合起來,而且有大量閑暇時間。讓閑暇時間過得有意義,是農村低齡老年人的內在需要。
第四,村莊具有良好的自然環境,與自然親密接觸可以怡養天性。無論是庭院經濟,還是撈魚摸蝦,既為老年人增加了收入,又證明他們自己仍然有用。
在以上村莊所具備的互助養老優勢下,通過志愿服務、低償服務、“時間銀行”等互助技術,就可能將優勢變成可以持續的村莊互助養老實踐。如何變成實踐?
第一步,由國家或村集體或社會贊助建設互助幸福院,形成基本的設施條件,甚至可以以民辦公助項目的形式給予幸福院一定的運轉補助。
第二步,組建可以提高村莊老年人生活質量的老年人協會開展各種文化活動。因為文化活動是娛樂性的,可以提高閑暇生活質量,所以村莊老年人就有參加的積極性,老年精英也就有無償組織老年人文化活動的動力。這些村莊精英覺得自己在發揮余熱,做有意義的事情。老年人協會和文藝活動組織起來相對容易,責任也不大。
第三步,互助幸福院和老年人協會為村莊全體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社會交往機會,增加了文化娛樂活動的吸引力,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第四步,可以在互助幸福院設立托老床位,接受少量繳費的村莊高齡老年人入住,同時低償聘請村莊低齡老年人為這些托老高齡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老年人協會同時組織動員村莊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務,或可以記賬的“時間銀行”服務。
第五步,互助幸福院可以為其他老年人提供適當的服務,如送餐服務,也可以收取一定費用。
第六步,可以在老年人協會提供托老床,為全村高齡老年人提供日托或全托服務,適當收取費用,國家給予必要補助。
第七步,動員全村社會力量形成自愿社會資助體系,依靠本村在外工作的“鄉賢”改善互助養老的設施和運轉條件。
第八步,將村莊低齡老年人組織起來,充分動員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服務,將服務時間納入類似“時間銀行”的記錄,并通過村集體收入為服務時間提供一定兌現保證。
第九步,形成地方政府的政策指導體系,對區域內互助養老服務提供運營指導。
以上九步中,最為重要的有四點:一是將互助養老置于村莊環境與氛圍中,尤其是置于老年人文化娛樂需求基礎上,置于老年人協會和老年人活動中心基礎上;二是綜合運用志愿服務、低償服務和“時間銀行”三種技術手段;三是提供多樣化、多層次卻并不復雜的互助養老服務;四是強有力的國家資助和指導。
在村莊中,將互助養老作為村莊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依靠村莊自身的組織動員和國家自上而下的強有力指導、支持,農村互助養老就可能運轉起來,實現低成本的養老。需要強調的是,互助養老實踐的成功主要不是靠技術,而是靠村莊建設所形成的社會資本為養老技術運轉提供的潤滑作用。離開村莊建設談農村互助養老等于緣木求魚。
關于農村互助養老的幾個問題
(一)機構養老與互助養老的差異
隨著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機構養老正在快速發展。大多調查表明,機構養老的服務質量較差,收費較高,機構養老生活缺少關懷與意義,機構養老幾乎變成等死。且相對于當前中國農民收入,機構養老收費也過于高昂。
機構養老就是將老年人送到養老機構,由養老機構對老年人進行生活照料的養老方式。養老機構通過聘請護理人員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其中最重要的服務是生活照料。到機構養老的老年人一般都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這些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聚在養老機構,常會形成一種十分悲觀的氛圍。養老機構收費不可能太高,為老年人提供的服務不可能太好,且為了防止意外,對老年人行為多有限制,尤其是嚴格限制老年人外出,因為一旦外出產生意外,對養老機構來說就是重大事故。同時,養老機構必須有各種防止意外的設施,比如消防設施、呼救系統等,所有這些設施達標就會提高養老成本。養老機構建設投入、聘請護理人員投入、護理人員培訓投入以及養老機構管理成本,這幾項成本加起來遠高于一般農民家庭的支付能力。隨著國家對養老機構建設標準的提升,機構養老成本必然居高不下。也就是說,稍微好一點的機構養老服務,其成本和收費就會遠高于農戶能支付得起的養老支出。看起來在機構養老出現意外的概率越來越小(一個養老機構出現意外事故常會引發對全國養老機構的整改),而造成的后果卻是養老成本越來越高,有越來越多的農村老年人無法獲得養老服務。實際上老年人留在家中養老出現意外的可能性要遠大于在養老機構。
也就是說,隨著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衰退,農村產生強大的機構養老需求。國家為了減少機構養老的意外事故、提高機構養老的服務質量,對養老機構提出了規范管理和標準化建設的要求,這些要求提高了機構養老的成本,當然也就提高了養老服務收費,這個收費遠超出一般農戶的養老支付能力。機構養老質量提高了,而農村老年人卻更加承擔不起機構養老費用,從而無法到機構養老。
(二)互助養老與家庭養老
與機構養老不同,家庭養老和互助養老的安全風險都是自擔的。在機構養老收費太高且服務質量總體不高的情況下,補充家庭養老的最可靠力量就是互助養老。互助養老的原理和操作實踐不再復述。互助養老與家庭養老的關系是:互助養老是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的,就是說,村莊絕大多數老年人都住在自己家中,且有生產能力的老年人仍然與土地結合起來從事農業生產,生活能自理老年人仍然生活在家中,只有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少數老年人需要互助幸福院的全托服務,當然互助幸福院也可以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務,比如送餐服務等。
在村莊中,正是依托家庭養老,才可能讓村莊低齡老年人有足夠方便的途徑和時間為高齡老年人提供服務。比如可以低償聘請低齡老年人做全托護理員或炊事員,可以由村莊家庭負擔不重的老年精英(“五老”群眾)承擔老年人互助的組織工作,這個組織工作可以與老年人協會的文化活動結合起來。依托村莊、依托家庭、依托文化建設,以及依托村莊各種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重點為少數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可以極大地緩解當前農村家庭養老的困境。若志愿服務、低償服務、“時間銀行”等互助養老技術都充分運轉起來,村莊對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質量甚至可以達到較高水平,因為這里既有村莊熟人的社會感情,也有自己人的關心。這些人情、感情和關心,讓低齡老年人在照料高齡老年人中獲得了自我肯定。他們不僅積累了今后被照顧的“時間券”,而且在相互照顧中獲得了認同、意義和價值,閑暇生活也就有了質量。
(三)村莊養老
在村莊互助養老中,村莊是一個很關鍵的要素。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第一,村莊是熟人社會,老年人受到的關懷是溫暖的、真誠的。有人情、不冷漠對老年人很重要。第二,村莊容易形成價值生產能力。村莊不僅是每個人的出發點,而且是最后的歸宿,生于斯死于斯。第三,村莊與大自然親近,隨時可以通過接觸大自然來煥發生命能量。第四,在村莊中可以實現互助養老與家庭養老的互補。
結 語
在城市化背景下,農村人財物流向城市,傳統家庭養老難以為繼。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機構養老不僅存在收費昂貴、農村家庭付不起的問題,而且因為機構養老割斷了農村老年人與村莊熟人社會在經濟、社會、心理、精神各方面的聯系,從而降低了其養老質量。因此,未來中國農村養老的出路為建立在家庭養老基礎上的互助養老。互助養老具有理論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其健康運行需要通過具體技術設計來維持。志愿服務、低償服務和“時間銀行”是三種可能的互助養老技術,這三種互助養老技術的持續有效運行,需要有可以為其提供潤滑的社會資本。僅僅在技術層面開展工作,互助養老就很難持續。只有將互助養老置于村莊和村莊社會之中,通過村莊環境建設與村莊社會建設,才能建設良性、可持續、高質量的互助養老。
互助養老是農村養老的出路,通過互助養老充分調動農村低齡老年人自愿為高齡老年人服務,低齡老年人通過服務獲得了尊重、友好情感、有用感,甚至一定的經濟回報,以及對未來的預期,而高齡老年人則一直可以保持與村莊和老年人群體的血肉聯系。村莊空氣清新,老年人與土地結合、與自然親密接觸,享受藍天白云、鳥語花香,舒緩的生活節奏和寧靜的鄉村夜晚,都特別適合老年人生活。在村莊熟人社會中,這種互助養老就不是無奈的選擇,而是最優的養老選擇。
中國鄉村振興戰略為村莊互助養老提供了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也可以提供充分的資源支持。村莊建設使互助養老技術得到潤滑,以村莊熟人社會為基礎和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的互助養老為中國提供了低成本、高質量的養老模式,為中國應對老齡化提供了戰略性選擇,甚至為中國未來養老乃至全世界的養老提供了重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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