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包含哪些內容以及如何收費
1、文件制定背景和意義
家庭養老床位是我市增加中心城區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優質養老服務供給的一項重要舉措。2019年,民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提出了探索設立“家庭照護床位”。作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中央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等5個養老服務國家級試點城市之一,廣州積極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2019年8月,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財政局印發實施《關于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的通知》,率先在越秀、海珠和荔灣三個老齡化程度較深、老年人口較多的中心城區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2020年,市政府將“依托養老服務機構設立400張家庭養老試點床位,為有照料需求但不需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列入市十件民生實事高位推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機構化”專業養老服務,讓老年群眾足不出戶可享受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專業服務。同時,也減輕中心城區養老床位緊張的壓力,有效推動機構專業護理服務向社區居家延伸。
為全面鋪開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工作,推動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在我市高質量、規范化發展,我市總結試點經驗,出臺《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全面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堅持需求導向、專業支持、家庭參與的基本原則,有序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滿足失能老年人的服務需求,讓老年人在家安享專業化“機構式”養老服務。
家庭養老床位是依托養老服務組織、護理站,為老年人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空間進行必要的適老化與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設置具備機構化服務功能的床位,根據其意愿和需求提供與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長期照顧服務。
居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養老服務需求但因各種原因未入住養老機構或目前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條件暫時不需要入住養老機構的居家老年人,可申請家庭養老床位服務。
家庭養老床位建床服務半徑在中心城區不超過15分鐘,偏遠農村地區不超過30分鐘,確保及時響應與服務可及,服務內容如下:
1.適老化改造:為老人的居住空間進行地面防滑、安全扶手加裝等改造,打造安全、舒適的家居環境;
2.智能化改造:服務機構為老年人住所安裝必要的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如防走失裝置、緊急呼叫器、煙霧/煤氣泄漏/溢水報警器等智能化設備,增強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適性;
3.床位實時監測:依托信息化系統和智能化設備將家庭養老床位納入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通過無感式監測實時掌握老年人身體變化和上門服務情況,經老年人或其家屬同意,根據需要聯網視頻通話并提供緊急援助。
4.專業照護服務: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為其提供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個人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訪等專業服務。
家庭養老床位收費標準由服務機構自主定價,明碼標價、主動公示,并在服務協議中明確,根據老年人的照顧需求評估等級及服務內容,服務價格也有所差異。
為鼓勵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對區民政局核實合格且為廣州市戶籍、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估為2-6級的老年人連續提供服務滿12個月的家庭養老床位給予每床3000元一次性建床補貼和每人每月200至500元護理補貼。
來源: 廣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