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關于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附全文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2021年6月,我委會同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21〕19號,指導各地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對接群眾多樣化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為切實推動各地按照《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意見的通知》落實相關任務,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北京市等15個省份率先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重點在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多元化服務模式、專業隊伍建設以及價格支付等支持政策方面積極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地方經驗,以點帶面,帶動全國康復醫療服務快速發展。
《方案》提到,引導區域內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或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等,增加康復醫院和康復醫療中心的數量。此外,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探索開展居家康復醫療服務,通過“互聯網+”、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方式將醫療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居家,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專業的康復治療、康復訓練和指導等服務。